新闻详细
国内限制不锈钢包板倾销
新闻分类:行业资讯   作者:szjsbxg    发布于:2019-05-054    文字:【】【】【

  深圳精石近日从商务部获悉,自2018年7月23日起,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包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商务部于2018年6月22日收到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包板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包板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人及支持申请企业的合计产量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比例均超过5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同时,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7月23日起对原产于欧盟、日本、韩国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不锈钢钢坯和不锈钢包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分享到:
点击次数:2225  更新时间:2019-05-05  【打印此页】  【关闭

玻璃栏杆不锈钢护栏|铝合金护栏组装护栏室外玻璃栏杆室内玻璃栏杆|幕墙栏杆广场不锈钢栏杆楼盘玻璃栏杆别墅不锈钢栏杆|护窗玻璃栏杆

版权所有©深圳市精石不锈钢工程有限公司 粤ICP备14066722号 电脑版 | 手机版